首頁 徵求泡泡龍勇者 闖關排行榜 得獎名單 注意事項

1. 活動期間內,每位玩家在進入活動廳時,均有五顆心(正常為三顆心),並於闖關過關後加贈過關道具及獎金(泡泡幣),相關設定如下表:
 

關卡別

贈送物品與獲得機率

第1關

鐵釘1根-80%、鐵釘2根-20%

第2、3關

迴力標-30%、飛斧-30%、地雷-40%

第4、5關

聲波槍-50%、瓦斯槍-50%

第6關

炸彈-50%、我愛你膠囊-30%、200泡泡幣-20%

第7、8關

火把2隻-50%、我愛你膠囊2個-30%、500泡泡幣-20%

第9、10關

火把3隻-50%、醫藥箱1個-30%、700泡泡幣-20%

第11關

闖關貴賓卷1天-40%、1000泡泡幣-60%

第12關

小強50次-50%、油力達40次-30%、阿民20次—20%


 

※此活動區〔龐克區〕只於指定活動時間開放,開放時其他廳仍正常開放,並維持正常設定。
※持有闖關貴賓卷的玩家在進行闖關時,仍有6顆心。

2. 當倉庫格數已滿時將無法發送道具,但若闖關獎品為泡泡幣時即不受限制,記得在闖關前要將倉庫位置空出來喔!
3. 活動闖關獎品之泡泡幣將於2007/10/19前發送完畢。
4. PS3、Xbox 360、Wii將分別於09/27、10/04、10/11、10/18公佈得獎名單。請得獎者下載領獎確認單並填寫寄回戲谷娛樂館收。領獎確認單請按此下載>>
5. PS3價值NTD17,000,玩家需先繳納稅金NTD2,550元後才能領獎。  領獎確認單請按此下載
6. 實體獎項或現金支票同一帳號不得重複領獎(包含不同帳號但身份證字號或證件號碼相同)。獎品寄送限台灣地區,不包含金門、馬祖等離島。依稅法規定,凡得獎價值超過NT13,333元者,中獎者需依法繳納15%之稅金,超過領獎期限未領獎者,視同放棄領獎資格。
領獎期限: 2007年10月31日
7. 本活動受戲谷娛樂館管理規範之約束,如經查證於活動期間內違反戲谷娛樂館遊戲規範者,戲谷得取消該玩家之得獎資格。戲谷娛樂館管理規範請按此>>
8. 戲谷員工及其家屬均不具備領獎資格。
9. 戲谷娛樂館保留活動修改權利,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或天候因素無法執行時,戲谷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,若有任何活動細節變更,請依戲谷娛樂館最新公告為準。戲谷娛樂館公告>> 勇者泡泡龍2 online>>